福州古厝保护利用研究会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 福州古厝保护利用研究会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州古厝保护利用研究会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2)建融招字第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古厝保护利用研究会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
2.2.招标控制价:工程最高控制价为500000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电梯类型及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中标人须提交设计方案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付使用(含钢结构井道施工安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取证等)。
2.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1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2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1.3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3.2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5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国国内企业,可以是制造商或是授权经销商;
3.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规定: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为C级或以上,且各品种对应的备注内容均应满足招标货物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为B级(含)以上,且许可项目及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一”代表技术参数不限)。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7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其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规定: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为C级或以上,且各品种对应的备注内容均应满足招标货物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为B级(含)以上,且许可项目及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一”代表技术参数不限)。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8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电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速度参数须满足“第四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标明的要求。;
3.9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规定: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或以上,对应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维修,对应的许可参数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招标货物相应技术要求;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子项目: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为B级(含)以上且许可参数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相应技术要求、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一”代表技术参数不限)。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17:00前汇达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5月 17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中心A馆16楼 ;
电话:0591-87570816;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电话:0591-83722566
联系人:余工、王工
附: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招标内容 及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1 | 电梯(核心产品) | 一部 | 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500000 | 10000 |
2 | 电梯加装工程 (含设计、井道施工等除设备外的其他全包费用)) | 一项 |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包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报价,即货物(含税)、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监检费、验收(直至取得电梯使用证)、审批、设计、钢结构井道的制作、井道底坑的制作、井道钢化玻璃幕墙的施工以及项目相关的报批手续、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及维保费用等其他一切关联费用。除中标价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