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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外联办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投标邀请书
发表时间:2023-10-25     阅读次数:     字体:【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创佳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顺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融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公安局外联办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437860元,K=8%,发包价为人民币1322831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州市公安局外联办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施工方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228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相关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4)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025 09 00 00 20231029 17 00 00 携带投标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609:30:00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11609 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rgc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办公室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93号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709124,传真: /

联系人:蒋朝辉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722566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小杜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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