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FJSY-2024-02-FZ
1.招标条件
福州兴闽油库3、4#油罐防腐检修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闽发〔2023〕61 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福州兴闽油库3、4#油罐防腐检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兴闽油库3、4#油罐防腐检修工程。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无。
2.4建设投资:2304733元(含税),其中暂列金额:95381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250000元(含税)、甲供材料费:0元(含税)。
2.5招标范围:福州兴闽油库3、4#油罐防腐检修工程,具体以本工程图纸、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说明为准。
2.6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7质量要求:符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H/T 3508-2011、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SH/T3904-2014、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承包商未出现被限制投标、违法失信、发生安全事故情况,不存在如下情形: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或一般违法违规主体。
被建设行政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t.fujian.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含调查期)。
投标人被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期、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注:以上第(4)、(5)点内容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安装工程相关专业,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安全负责人1人,专业及等级: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人员安全能力要求:中标人在开工前,必须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申请投标人注册,成为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成员,自觉接受《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考核。此为登记程序,只需登录承包商基本信息,不涉及内容审批。
中标后、开工前,承包商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负责人)经过招标人组织的专项安全培训。若2次考试不合格(未达到最低2人取得培训合格证),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采取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
4.1可于2024年1月31日至 2024年2月8日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30时,到代理公司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若超出上述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则不接受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壹仟元整(¥41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现金转帐或电汇的形式。
5.4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执行。(不用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09时30分。
6.3递交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盖章);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18-26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91-87879712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
邮编:350000;
联系人:陈女士、池女士;
电话:0591-83722566 ;
传真:0591-83794450 ;
电子邮箱:2359971433@qq.com。
2024年 1 月 31 日